穿微商平台“马甲”靠聚餐来“传.销”

2022-10-13 19:22| 发布者: | 查看: 6| 评论: 0

本帖最后由 刀剑笑 于 2016-11-6 12:01 编辑

本文转自www.tui22.com

广西曾经是大规模传销活动的活跃地区,且形式更多、隐蔽性和诱惑力更强,一些“新概念”“新噱头”频出。


在南宁市青秀山公园,时常有一波波“奇怪”的“游客”和“导游”出现。记者前不久在公园大草坪看到,一拨操着外地口音的“游客”由一名类似“导游”模样的人带领,对着大草坪上的十二生肖石头雕像、刻碑等评头论足,所谈内容也令熟知青秀山公园的南宁本地**跌眼镜。


“都过来看看,这个雕塑有着大象的鼻子,正对着一棵树,树是木头的,这意思就是此地有‘项目’;再看这雕塑的爪子,伸起来像在抓东西,那就是要‘抓项目’……”面对着一座类似“龙”的雕塑,一名操着东北口音的中年妇女向她所带的20多人队伍滔滔不绝地讲解,这些人似乎个个深信不疑。


在这片区域,类似的讲解员不下二三十个,他们对着雕塑指指点点,所讲内容大同小异。记者跟随几拨人一路倾听了一个多小时,不见有人阻止,倒是加入的人越来越多。


以大规模聚餐、举办商演方式拉人


记者调查发现,传销团伙还以大规模聚餐、举办商业演讲等方式拉人入伙。提及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的一家酒楼,长期在酒楼附近工作的一位市民说:“那里是传销人员的聚餐大本营,高峰时几乎每天晚上都有活动,每餐都会谈及传销的内容。”


除此之外,梳理2016年以来的传销大案,不难发现打着理财旗号、“傍互联网”“傍金融圈”的特点,传销人员中还不乏层次较高的人士。


2016年5月,安徽警方破获一起利用QQ、微信等社交网络工具发展下线的传销大案,会员涉及全国21个省份,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2016年上半年,湖南省**、工商机关接连破获了多起传销大案,其中“纯资本运作”传销案、“中和支付”网络传销案等4起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共计超过2亿元,涉案人员达到数万人。


隐蔽性


某些所谓“微商平台创业”涉嫌网络传销


记者调查发现,参加传销组织活动的人员来自全国各地,许多人相互之间并不认识,而是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接触到一些“投资项目”后建立联系,在所谓的高额利润吸引下慢慢陷入其中。


在南宁工作的汪先生说,最近不断地收到一名小学同学发来的“微商平台创业”邀请,称首次购物满128元即可成为会员,之后就可以发链接给网友购物。这种模式的逻辑是,只要“下线”网友通过该链接购物,“上线”就可以拿到提成,如果这名“下线”再给“下下线”推荐成功,那么“下线”也同样可以分享提成。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南宁市民傅女士,今年以来她所居住的南宁市五一路某小区业主QQ群里经常有人发一些有关“网上投资”“网络营销”“新型电商”的内容链接,链接里充斥着各种如何能够赚取高额回报的内容。这些所谓的项目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先要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取得代理资格,然后推荐别人购买成为自己的“下线”后就能获得回报,或是以一些所谓的投资项目为名吸引民众投入资金,并设置高额奖励发动加入的人继续发展“下线”。


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认为,以上这些模式完全符合传销特征,即交入门费,发展“下线”,通过发展“下线”返利。“与传统的传销相比,网络传销不需要召集人员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轻轻点一下手机或者电脑就可以,而且传播更有针对性、隐蔽性。”


专家说


传销花样翻新 亟待源头打防兼施


这些打着高回报的旗号,往往可能导致血本无归。专家提醒,这种带有传销和庞氏骗局特征的平台不对接任何产业、不产生任何现金流,仅靠拉亲戚朋友入伙、将“下线”的钱回报给“上线”,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数据显示,从2005年我国颁布施行《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至去年9月底,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21904件,罚没金额9.9亿元,移送涉案人员9668人。



李旭认为,传销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参与者被所谓的高额回报迷惑而铤而走险;二是传销往往伴随着非法集资和诈骗,利用互联网金融、招募原始股、P2P等概念来伪装,既可以欺骗民众又可以躲避相关部门的打击;三是借助微信、QQ等社交软件进行点对点的“拉人头”,传播速度快,相关部门难以取证和打击。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冯阳表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关键是“打”,重点在“防”。要加大动态排查工作力度,应用传销人员“黑名单”数据库,把传销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纳入工作视线,严防漏管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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