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被抓,罚款550万,坐牢10年!微商、代购将何去何从

2022-10-11 22:31| 发布者: | 查看: 4| 评论: 0

11月5日,广东珠海一位开淘宝代购香港服装的店主游女士,因走私货品价值高达一千多万,逃税三百多万,被判走私普通货物罪获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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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女士在狱中写出一封“失联很久的店主道歉信”向以前的顾客道歉,并让丈夫处理退款事务,这一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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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主游女士的道歉信

有网友对10年的量刑表示质疑,“太假了,又是炒作......”。

然而,在游女士的淘宝店内,也已经公布道歉信,证实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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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女士的淘宝店首页已经更换为道歉声明

其实,此案件的刑事判决书早在8月底就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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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游女士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2013年,被告人游某设立了名为“TSXXW进口女装店”的淘宝店用于销售进口高档服装。

同年5月起,被告人游某开始在香港向多家服装公司通过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采购服饰,其在香港所购服饰全部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进境,并由其网店“TSHOW进口女装店”在境内销售牟利。

经统计,被告人游燕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人民币11400558.93元。经核定,上述服饰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005187.33元。

法院认为,上诉人游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进境后在国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游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终审作出判决:

(一)被告人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

(二)随案移交的犯罪工具手机2部(苹果牌),以及被告人游燕在九州港口岸进境时携带的服装28件、鞋子2双,在被告人游燕淘宝店仓库查获的服装4799件、鞋子368双、包33个、饰品30件、帽子11顶、皮带7条、雨伞45把、围巾81条、袜子22双等走私货物,依法予以没收。扣押的其他货物、物品,折价后作为被告人游燕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此事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有人质疑淘宝店主走私服饰逃税三百多万就被判10年量刑,为什么范冰冰偷税漏税涉及上亿元却只需要缴纳罚款而未被判刑?

甚至还有一些网友为淘宝店主喊冤。

然而,在此案件中,淘宝店主游女士的代购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走私的性质,要比单纯的偷税漏税严重的多。走私的货物或物品涉及到很多更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我国法律对走私的打击力度要强于单纯的偷税漏税。

有律师表示,据《刑法》规定,十年的量刑已是最低的量刑。

同时,网店店主游女士一案也让一些网友再次担忧:“微商代购真的要凉了?”。

近年来,寻找“微商代购”已然成为很多人选择购买海外产品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朋友圈、网店等平台进行代购交易也成为一个越来越庞大的产业。

但是,随着个人代购的兴起,一个行李箱就能做的生意被人们追捧的同时,偷税漏税、走私不合格商品和假货横行等问题也越来越多......

今年国家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并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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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一出,很多朋友圈的微商代购和网店店主纷纷表示:“凉凉”。

9月末,有网友爆料称上海浦东机场严查代购,“那天几乎所有人都得开箱,排队等待过机审查,仅一个航班就抓了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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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消息让各大微商代购群里一片哀嚎,很多资深微商代购人甚至表示可能在明年就将退出这一行业。

其实,《电子商务法》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并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执照信息。并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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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针对“卖假货”、“以次充好”的卖家,电商平台也要承担责任,店家则最高会受到两百万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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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与其说代购凉凉,不如说是在微商、网店等处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可以在更加严格地地监管下放心购买商品,并在法律支持下进行维权。

微商代购没“凉”,“凉”的是非法走私和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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